概览
统一10%的企业所得税率适用于所有塞浦路斯居民企业,是欧洲最低的所得税率。对居民公司取得来自子公司的股息收入完全享受参股免税(最低持股1%;最低要求);利润分配不征收预提税 (如股息、利息及特许权使用费2) 而不论接受人居住在哪个国家,或是否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对资本利得及出售子公司股份的收益免税;对塞浦路斯控股公司3出售股份(或清算)所取得的收益不征收资本利得税及所得税;在塞浦路斯控股公司续存周期内不征收资产净值税。
【塞浦路斯境内税】
境内公司(本土经营)需要交税。收入包括贸易、制造、工业、采矿、农业、利息、不动产的租赁等所得的商业利润以及特许权使用费和正当经营的利润。
【企业所得税】
当地公司与国际商业公司无明显区别,所有公司都支付10%的企业所得税。
【资本所得税】
由塞浦路斯境外不动产销售所得的资本收益不在资本所得税范畴。该税只用于本国境内不动产。
【增值税】
标准增值税率是15%。增值税折合率为5%。境内国际公司需注册登记,以便于他们在欧洲内部贸易享有零税率,以及在本地费用上收回已支付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塞浦路斯本地居民则需交所得税。 个人在一个会计年度在该国停留超过183天则被视为本地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