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览
无论个人或商业实体在德国从事商品进口(从欧盟以外的国家进口),均须缴纳进口关税和其他税费。进口税费全部以货运价值,即到岸价格(CIF)计算。
【增值税】
公司必须在其产品(服务)的价格中加上增值税。销售商将所收取的增值税上交给财税局。同样,公司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也要支付增值税。但是税款的收取和支出可在增值税申报中相互结算。现行税率为19%,部分商品(如食品,农产品,出版物等)为7%。欧盟境内如果买卖双方都有增值税身份号码,则不存在增值税。出口至欧盟外国家免交增值税。如果货物根本不经德国,不用交德国税。
【公司所得税】
合伙人公司或者公司都必须缴纳公司所得税。属于联邦税。标准公司所得税税率统一为15%。
【团结互助税】
1990年两德统一之后,为支付统一产生的财政负担并加快东部地区的建设。为国家统一提供资金,德国1991年引入了团结互助税,个人及公司均为该附加税的征收对象。税基是同期个人和公司应纳税的税额,为公司所得税的5.5%。
【营业税】
该税的税基是企业当年的营业收益,根据《公司所得税法》计算出的利润经过《营业税法》规定的增减项修正后计算得出,具体确定非常复杂,简单来说就是营业利润可以扣除公司所得税,上一年亏损和根据具体情况的其他扣除项目(如债务利息,部分租赁费用等等),然后加上当年预付的营业税款及其他的必须加上去的项目(如部分地产价值和海外股利等等)而得出。营业税税负由两个因素决定:估定税率。每个城镇规定的营业税稽征率(福来堡400%,法兰克福490%)目前,资合公司(GmbH属于此类)、人合公司和其他的商业活动的估定税率已经降至3.5%。以上第二项至第四项,按不同的城市,税率总和约为3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