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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拜将对当地外资银行征收20%税款 国际金融中心区除外

发布时间:2024-04-30 阅读数:600
摘要:阿联酋副总统兼总理、迪拜酋长谢赫·穆罕默德·本·拉希德·阿勒马克图姆颁布了2024年第1号联邦法令,宣布每年将对境内所有特别开发区和自贸区开展业务的外资银行征收20%的税费,但是获准在迪拜国际金融中心(DIFC)内经营的外资银行除外。

阿联酋副总统兼总理、迪拜酋长谢赫·穆罕默德·本·拉希德·阿勒马克图姆颁布了2024年第1号联邦法令,宣布每年将对境内所有特别开发区和自贸区开展业务的外资银行征收20%的税费,但是获准在迪拜国际金融中心(DIFC)内经营的外资银行除外。

该法律规定了应纳税收入、纳税申报和支付的相关事项,还进一步规范了与税务申报、自愿披露以及税务审计相关的责任和程序。法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适用于其生效后开始的纳税年度。

2022年阿联酋财政部曾发布法令称,自2023年6月1日起,所有在阿联酋营业利润超过37.5万迪拉姆的企业或其他组织须缴纳税率为9%的联邦企业所得税,而营业利润低于这一数额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将不受该法令的影响。

迪拜在最新公布的法律中规定,如果有外资银行按上述法令交税,那么此前交过的税费可以部分抵扣新法令中规定的“20%”的税费。

此外,新法还规定外国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在迪拜运营的许可将由阿联酋中央银行授予。应税实体可以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对迪拜财政部征收的税款或罚款数额提出异议。

迪拜执行委员会主席将负责对外资银行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违法的外国银行将面临不超过50万迪拉姆的罚款——如果该银行在两年内再次违规,罚款将增加一倍,最高可达100万迪拉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