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的业务活动
- 提供支付机构的所有服务
- 发放与支付服务相关的贷款(在某些条件下)
- 提供运营服务和其他与电子货币发行或支付服务密切相关的服务
- 提供支付服务。
- 以电子格式存储,(包括在磁性介质上)。
- 以支付为目的,针对资金汇出而发行的。
- 由电子货币发行者以外的个人或组织所接受。
申请费用:具体联系我司顾问
获得牌照后,每年向CSSF提交20000欧元的年度费用
法律授权形式:公共有限公司(société anonyme – SA)
成立公司的要求
- 至少三名董事,其中一名是公国居民(个人),其余可以是非居民或法人实体;
- 当地银行的商业交易账户;
- 会计;
- 股东人数从一开始(没有必要在官方结构中确定真正的受益人);
- 雇用员工,租用真正的办公室。
最低股本:350,000 欧元。
申请流程
- 与监管机构的初次会议
- 提交申请文件,申请费具体联系我司顾问
- 监管机构检查申请文件,可能会回来提供更多信息和澄清
- 监管机构通知财政部向实体授予许可证
- 一般来说,EMI 许可证的成功申请需要 4 到 12 个月,具体取决于业务的复杂性和申请文件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