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BUD专项基金审批标准
BUD专项基金审批标准生产力局、跨部门委员会以及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申请的个别情况进行审批,审批标准参考:
- 项目透过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或拓展营销,有助申请企业的业务在内地、自贸协议及/或投资协议市场有实时或长远的发展;
- 项目可建立及增加申请企业或其产品/服务在内地、自贸协议及/或投资协议市场的竞争优势。申请项目在商业角度上是否切实可行是考虑因素之一。
例如:项目的推行计划是否具体清晰,以及企业是否具备足够的资源及能力去推行项目等。「计划管理委员会」内来自不同工商专业界别的委员,可就这方面的考虑为委员会提供宝贵的意见。 - 项目应包括发展内地、自贸协议及/或投资协议市场业务的实际行动。
- 项目应包括一个合理、按不同类目细分及具备有关开支理据的财政预算。
优先考虑通过审批的情况:
- 预计能在短时间内成功,并可作为香港其他企业的榜样;
- 能在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或拓展营销的特定范畴上达致协同效应;
- 有倍增效应:推行项目时,能利用其他香港企业的产品/服务及营造对这些产品/服务的需求等,为其他香港企业带来营商机遇,令香港整体经济受益。
注意:整个BUD专项基金的推行目的是要确保能在发展品牌、转型升级和拓展营销三个项目中取得平衡,并确保光线行业能够受惠。如果可用的资助基金有限,合资格的中小型企业将会获得优先考虑。
中小型企业是指,在香港聘请少于100名员工的制造业以及聘请少于50名员工的非制造业。
二、资助范围
基金资助范围广阔,包括:
- 增设新业务单位的相关开支,如开设公司的费用、租金、装修等;
- 增聘与项目相关额外人手的薪金;
- 购买机器设备;
- 购买样板;
- 投放与项目相关广告;
- 参加展览会的开支,包括展位费用、装修费用及交通、住宿等;
- 设计及建立第三方销售平台的开支,如天猫、淘宝、拼多多等平台;
- 建立或优化网站;
- 制作或优化流动应用程式;
- 设计及制作宣传品的开支,如产品目录的设计及印刷;
- 检测及认证费用;
- 申请商标注册或产品专利费用;
- 外聘核数开支。
三、BUD专项基金拨款安排
方式一:申领首期拨款
- 项目公示后,领取首期拨款,资助总额75%;
- 项目中期,无拨款;
- 项目验收后,领取最终拨款,资助总额25%。
方式二:不申领首期拨款
- 项目公示后:无拨款;
- 项目中期:不多于资助总额50%或视项目实际的进度和开支而定,该项只适用于推行时间超过18个月的项目;
- 项目验收后,领取余款资助。
四、哪些企业可以申请
所有按照《商业登记条例》(310章)在香港登记,并在香港有实质业务运作的非上市企业,不论从事制造或服务行业,或是否已在中国内地、自贸协定或投资协定经济体有业务运作,均符合申请资助资格。
- 香港公司成立满1年
过去一年香港公司总营业额在300万港币以上最佳,需要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如果进账总营业额超过100万港币以上,也可评估进行申请; - 香港公司有实地办公场所,需提供办公室租赁合同,办公室环境照片,办公楼水牌,每月水电费缴交单据;
- 香港公司3个员工或以上购买强积金够3个月或以上,需提供强积金供款记录;
注意⚠跨境两地的公司股权需满足以下任一即可:
- 同一股东,在香港公司持股30%以上,需要在大陆(或其他境外)公司持股50%以上股权;
- 香港公司直接控股大陆(或其他境外)公司50%以上股权;
- 香港和大陆(或其他境外)公司是同一批股东且持股比例相同;
不适用公司情况:上市公司、金融机构、国有企业、保险机构均不适用该项补贴。
五、企业需提交的文件
- 公司的商业登记证;
- 公司注册证;
- 周年申报表;
- 审计报告;
- 业务单据;
- 强积金纪录等文件。
六、全部流程
- 准备相关申请文件及证明,提交申请表后便实时审批;
- 审批时间为3-4个月,网签开展12-16个月的项目,期间所有支出一律受理;
- 合约签订后3-4 个月获第一次拨款「资助额75%」,继续完成余下未完成的项目;
- 项目完成后需要提交灰机核数及完成最终报告;
- 提交报告后4 个月便可以收到资助直接打款到香港公司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