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日利亚的税收征管部门实行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三级管理。联邦政府通过联邦税务局(Federal Inland Revenue Service, FIRS)征收管理涉及公司开展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公司所得税、高等教育税、非居民个人所得税、资本收益税(针对公司获得的资本收益征收)、增值税、石油利润税、预提税、印花税,以及国家信息技术发展费、试运行费。各州和联邦首都区负责征收其辖区内个人居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资本收益税、印花税(针对个人签署的文件征收)等税费。各地方政府负责征收杂税以及物业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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