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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的涉外税务规定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6-17 阅读数:299

马来西亚居民公司取得境外收入,不缴纳公司所得税。马来西亚外国税款抵免规定:对税收协定国实行限额抵免,对于非税收协定国,抵免限额限定在已纳外国税款的50%以内。无受控外国公司规定。

马来西亚有转让定价规则,纳税调整适用正常交易原则,交叉持股可以谈签预约定价。2018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资本弱化规则。

马来西亚居民公司向非居民支付股利,不征收预提税。分支机构利润汇回,无预提税。居民公司向非居民支付利息,预提税15%;向非居民支付特许权、租金、合同支付、佣金和担保费等,预提税10%。

马来西亚已经与73个国家(或地区)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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